大型活动策划:” 调整后为:“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

2017-12-12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5、销售服务费率


  (三)大宗商品发起式基金转型的可行性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天弘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基金合同修订变更而来。
  调整后为:“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

  (上接B113版)
  ■
  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6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97号文募集注册,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2、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基金转型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一)大宗商品发起式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二)大宗商品发起式基金转型的必要性
  (十三)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基金法律文件相关内容。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3)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为防范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文章由善达新产品发布会整理编辑),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调整后为:
  转型后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关于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合规地对大规模赎回申请进行全额赎回或者部分顺延赎回。
  调整后为:
  (十四)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6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定期报告等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调整前为:
  调整后为:

  天弘热线:9504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后,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1、由于大宗商品发起式基金拟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类型、投资范围、基金的收益分配、基金费率及信息披露等部分,基金管理人需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转型后的基金特点修订《基金合同》相关内容。
  (十二)调整基金的费率及费率结构


  2、满足当今市场及投资者对基金资产配置的需求
  调整前为:“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应说明基金募集情况及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以及基金管理人股东持有的基金份额、承诺持有的期限等情况。”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管理费率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基金转型之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混合型基金的特点及法规规定调整其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比例限制等,并可以根据新的市场情况和特点进一步明确投资策略。

  调整前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四、估值程序

  1、充分保护持有人利益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根据《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天弘基金于2015年6月29日认购1000万元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此认购资金将继续持有满三年。

  (十五)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
  调整前为:
  4、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删除: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2、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3、调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可行性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修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增加: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权证的交易情况。



  2、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1、我司曾有过基金转型的相关经验,并已与基金托管人、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较充分的了解了基金转型中涉及事项,可以实施完成大宗商品发起式基金的转型工作。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和转型后混合型基金的特征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其他相关部分。
  4、托管费率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十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息披露
  调整后为: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任一类基金份额少于3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对持有A类基金份额超过30天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A类基金份额超过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A类基金份额超过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注:一个月按30天计算)
  (1)对银行间市场上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6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调整后为: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暂停基金估值的;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4)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调整前为:
  (二)基金转型开放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调整前为:“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


  (十)调整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十)投资权证的信息披露


  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十一)调整基金的信息披露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6月29日起至2015年6月29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30日生效。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5、大宗商品发起式基金中的发起资金将继续锁定满三年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
  (六)临时报告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2、赎回费率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转型后的天弘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特征、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基金合同的其他内容。
  主题型混合基金投资风格更加明确,我们认为转型后的基金将能够更好地满足当今市场及投资者对基金资产配置的需求。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品种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调整后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电子信箱:service@thfund.com.cn

  “三、估值方法


  (4)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议案及具体转型方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并依法生效后,将作为大宗商品发起式基金转型的合法依据之一,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该议案及具体转型方案内容修订和增加基金合同的其他相关内容。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议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的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转型方案议案。


  1、申购费率
  四、估值程序

  (2)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
  网址: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调整后为:“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



  2、考虑到大宗商品发起式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风险收益特征和基金类型均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拟将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变更为《天弘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因大宗商品发起式基金设立时的风险收益特征已经不能充分切合当前投资需求,并且该基金自成立以来规模持续较小。若不进行转型使其风格特色更加鲜明,风险收益特征更能切合投资需求,一是无法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风险收益需求,二是其过小的资产管理规模也将极大的影响投资组合表现。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C类份额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8、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2)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调整前为: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资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传真:022-83865569



  依据《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法》的规定,本次大宗商品发起式基金转型涉及的变更基金类型、修改与基金投资相关的条款、基金的收益分配等,其中关于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变更应当经参加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可以变更基金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因此,大宗商品发起式基金由股票指数型基金转为混合型基金不存在法律障碍。

推荐阅读

  • 活动策划案例CASE